來源: 新華網
改革是一場新的革命,革命就要有人承擔責任,就要有人做出犧牲。但是,改革開放不能始終只讓下崗工人、失地農民等群體去承擔責任。“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不能僅僅只是杰出人物的道德自覺,改革開放的責任更應該以一種制度化的機制明確下來、落實下來,要加快打造“責任政府”,讓既得利益集團公正地為改革開放承擔起更多的責任。
鄧清波
30年前,胡福明與孫長江等人合作,寫下了名篇《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是為第一次思想解放的先聲。該文掀起了全國范圍內的真理標準大討論,為否定“兩個凡是”、進一步反思“文革”和推進改革開放奠定了扎實的理論和輿論基礎。日前,胡福明回憶說,當時寫這篇文章意識到有很大風險。“當時還是下決心要干,第一,我是理論工作者;第二,我是共產黨員;第三,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南方都市報》2008年1月2日)
30年改革開放波瀾壯闊。改革開放最不能缺少的,就是這樣一種“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意識。這種責任意識貫穿于中國改革開放的始終,堪稱是推動改革開放實踐的重要動力。事實上,“責任”不僅是杰出人物順應歷史潮流推動改革開放自覺擔當的,也是整個中國改革開放圍繞的一大主線:“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就突出了“責任”二字;打破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大鍋飯”,其本質也就是要更好地明確有關各方的“責任”;國企改革的核心問題,是建立“責權利”明晰的企業管理機制;關于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有一點堪稱共識,那就是必須打造“責任政府” ……
今天,改革開放要讓全體人民“共建共享”,那么,“共享”是一種權利,“共建”就是一種責任。改革開放仍然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當前所需要承擔的風險、付出的犧牲,并不亞于當初改革開放剛剛啟動的時候,因為改革已經進入深水區,開放已經迎來全球化時代的挑戰。要使中國的改革開放能夠繼續乘風破浪,就仍然需要強調各種“責任”:仍然需要有敢于挺立時代潮頭的“真的勇士”,主動承擔起將改革開放的攻堅戰繼續打下去并最終取得勝利的“責任”;仍然需要進一步明確,全社會的每一個角色,在新的偉大歷程中應該如何承擔起屬于自己的“責任”;仍然需要達成共識的是,改革開放就是要使全社會的每一種要素都“各得其所”,明確各種機制中權利、權力和“責任”的關系,從而促進經濟社會協調可持續發展;仍然需要繼續追求的是,中國通過改革開放謀求發展,在保障和增進人民幸福、促進世界和平繁榮方面承擔起更大的“責任”……
毋庸諱言,圍繞著改革開放的“責任”問題,出現過各種爭議。譬如,2006年,國內首部改革創新法《深圳經濟特區改革創新促進條例》正式獲審議通過,該條例規定在幾種情況下改革創新出現失誤可以免責,引起爭議。再譬如,又曾經有人提出一種改革的“補償(贖買)理論”,理由是:“當到了某個集團不放棄既得利益就沒法繼續改革的時候,就只能‘贖買’”。換言之就是認為既得利益集團現在的“權利”必須得到尊重,而不需要再承擔“責任”。
其實,改革是一場新的革命,革命就要有人承擔責任,就要有人做出犧牲。但是,改革開放不能始終只讓下崗工人、失地農民等群體去承擔責任。“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不能僅僅只是杰出人物的道德自覺,改革開放的責任更應該以一種制度化的機制明確下來、落實下來。只有加快打造“責任政府”,才能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提高行政效率、維護民生權益、確保改革開放繼續順利推進;只有讓既得利益集團公正地為改革開放承擔起更多的責任,才能防止改革開放的方向被既得利益左右、扭曲;只有進一步明確全社會在改革開放中的各方責任,中國的改革開放才能繼續披荊斬棘、奮勇前行,最終促成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