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動公開信息范圍
(一)反映部及各司局基本情況的政府信息,包括職能、機構、辦公地點、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等;
(二)部制定的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其他文件;
(三)部制定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產業政策;
(四)行業標準的名稱、摘要以及強制性行業標準的全文;
(五)行業統計信息;
(六)部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七)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以及其他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的辦事指南;
(八)行政許可決定,及其他審批、核準事項的結果;
(九)執法檢查事項的結果及行政處罰決定;
(十)部負責分配的國家資源、財政性資金的分配情況;
(十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十二)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發生和處置等情況;
(十三)部管干部的人事任免信息,以及部機關公務員招考、錄用的條件、程序和結果;
(十四)部履行職能、開展工作依據的法律、法規、規劃、標準、文件及其他相關信息;
(十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或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事項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處理流程
(一)申請的提交
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以下列方式之一向我部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在工業和信息化部各機關院傳達室現場填寫《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由傳達室工作人員接收;
2.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下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后郵寄至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務公開工作機構;
3.技術條件成熟時,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依申請公開”欄目在線填寫并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二)申請的辦理和答復
我部接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區分處理的,應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依法不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公開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的公開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三)答復時限
答復期限為接到申請之后的15個工作日內,根據情況經批準可最多延長15個工作日;
(四)涉及第三方的處理
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提交的申請涉及第三方權益時,須書面征求第三方意見,其辦理時限不包括在第三條所規定的答復期限內。
(五)收費
依申請提供信息,除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收取其他費用,也不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及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長安街13號
郵政編碼:100804
電話號碼:010-66023989
投訴舉報電話:010-66011460
工作信箱:政務公開工作意見箱 (請點擊鏈接打開)
四、工作時間
8:00~12:00,13:00~17:00(節假日除外)
備注:
一、《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辦法》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5日。
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下載鏈接:點擊此處下載公開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