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起開始實行轉型改革后的增值稅方案,在維持現行增值稅稅率不變的前提下,允許全國范圍內的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抵扣其新購進設備所含的進項稅額,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扣。為把國家增值稅轉型改革政策落實到實處,確保公司系統足額享受增值稅抵扣,努力降低電網建設運營成本,以集中更多資金有效保障公司發展的投入,浙江公司積極開展相關工作,并以開展“三節約”活動為契機,以強化管控實現對各項成本的有效控制,推動公司健全和完善降本增效的長效工作機制。
2008年底,增值稅轉型改革政策剛一發布,浙江公司財務部就積極部署開展有關工作。積極與省國稅局溝通聯系,會同浙江省國稅局有關領導、職能處室,對公司基層單位在增值稅轉型中碰到的問題進行專題調研;對公司集中采購設備的結算流程、系統各單位固定資產實際結算狀況等進行調查摸底;在調研基礎上,擬訂了公司增值稅轉型工作實施方案;召開專題電視電話會議,由公司分管領導親自對系統各單位的增值稅轉型工作進行動員部署;邀請有關專業人員對公司系統各單位增值稅轉型后的業務知識、SAP操作流程進行專題培訓;并商請浙江省國家稅務局對全省各地(市)增值稅預繳比率進行調整,發布明確有關處理辦法。通過認真策劃、全面落實,公司增值稅轉型工作得到了穩妥實施。據初步估算,在電網建設設備采購等經營支出上,通過落實國家增值稅轉型改革政策,就可以降低增值稅支出12-15億元。
在落實國家增值稅轉型改革政策的同時,財務部在前期課題研究的基礎上,修訂了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政策,主要是擴大了加速折舊范圍、提高了固定資產改良認定標準、調整了相關資產的折舊年限;同時,制定了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會計處理規程。這些舉措,為公司發展爭取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目前,浙江省電力公司已經制定了全面完善的經營管理“三節約”活動安排,在經營成本上提出萬元材料修理費比這08年年初預算壓降5%、可控管理費用壓降10%以上等硬性指標,在成本管理上以“摳”為榮,在增收節支、挖掘增效上狠下功夫,并將繼續深化細化預算管理和成本管理,加強資金存量和流量管理,把握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以最少的資金成本,獲得最安全高效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