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晚公告稱,因2011年度利潤虛增,公司11日收到北京證監局下發的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書》。
《決定書》稱,北京證監局經查,華銳風電部分業務單據、相關數據、財務記錄失實,導致2011年度利潤虛增,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
《決定書》要求公司按照相關規定,在4月20日前披露經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更正后的2011年財務報告,同時披露對2012年相關定期報告的調整。
此外,華銳風電還需要在披露上述更正公告后5個工作日內向北京證監局報送書面整改報告。
華銳風電表示,將按照監管部門及監管規定的要求,切實做好相關公告及整改工作。
華銳風電12日報收5.26元,下跌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