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投產風電企業上網電價0.2765元/千瓦時
甘肅省確定今后在省內新投產的風力發電企業,自2008年8月20日起,其上網電價標準暫按每千瓦時0.2765元執行。國家批復的省內新投產風力發電企業上網電價高于上述價格的差額部分,待國家發展改革委按新規定核準后,由省電力公司按國家批復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補貼標準再予以結算。按照我省小火電機組關停計劃安排和目前關停工作落實情況,對省內已關停的3戶火電企業上網電價,在此次電價調整中,電煤加價不予考慮。靖遠第二發電有限公司(二期)5號、6號機組(2×30萬千瓦)上網電價另行下達。
用戶銷售電價暫時不做調整
火電發電企業上網電價上調后,省內電網經營企業對電力用戶的銷售電價暫不做調整。電網企業因上網電價提高而增加的購電成本支出,納入下次銷售電價調整統籌解決。農產品冷藏企業生產用電類別由一般工商業用電類別調整為農業生產用電類別后,各供電企業對用電戶按相應電壓等級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到戶電價標準;省電力公司直屬供電企業、各躉售縣電力公司由此產生的價差,在每年年底核實后予以解決。調整后的用電類別、用電價格標準,從2008年9月抄見電量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