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已經國務院批準,現予以發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4年修訂)》同時停止執行。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
(2007年修訂)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
一、農、林、牧、漁業
1. 中低產農田改造
2. 木本食用油料、調料和工業原料的種植及開發、生產
3. 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干鮮果品、茶葉無公害栽培技術及產品系列化開發、生產
4. 糖料、果樹、牧草等農作物新技術開發、生產
5. 花卉生產與苗圃基地的建設、經營
6. 橡膠、劍麻、咖啡種植
7. 中藥材種植、養殖(限于合資、合作)
8. 農作物秸稈還田及綜合利用、有機肥料資源的開發生產
9. 林木(竹)營造及良種培育、多倍體樹木新品種和轉基因樹木新品種培育
10. 水產苗種繁育(不含我國特有的珍貴優良品種)
11. 防治荒漠化及水土流失的植樹種草等生態環境保護工程建設、經營
12. 水產品養殖、深水網箱養殖、工廠化水產養殖、生態型海洋種養殖
二、采礦業
1. 煤層氣勘探、開發和礦井瓦斯利用(限于合資、合作)
2. 石油、天然氣的風險勘探、開發(限于合資、合作)
3. 低滲透油氣藏(田)的開發(限于合資、合作)
4. 提高原油采收率及相關新技術的開發應用(限于合資、合作)
5. 物探、鉆井、測井、錄井、井下作業等石油勘探開發新技術的開發與應用(限于合作)
6. 油頁巖、油砂、重油、超重油等非常規石油資源勘探、開發(限于合作)
7. 鐵礦、錳礦勘探、開采及選礦
8. 提高礦山尾礦利用率的新技術開發和應用及礦山生態恢復技術的綜合應用
9. 海底可燃冰勘探、開發(限于合作)
三、制造業
(一)農副食品加工業
1. 生物飼料、秸稈飼料、水產飼料的開發、生產
2. 水產品加工、貝類凈化及加工、海藻功能食品開發
3. 蔬菜、干鮮果品、禽畜產品的儲藏及加工
(二)食品制造業
1. 嬰兒、老年食品及功能食品的開發、生產
2. 森林食品的開發、生產和加工
3. 天然食品添加劑、食品配料生產(限于合資、合作)
(三)飲料制造業
1. 果蔬飲料、蛋白飲料、茶飲料、咖啡飲料、植物飲料的開發、生產
(四)煙草制品業
1. 二醋酸纖維素及絲束加工(限于合資、合作)
2. 造紙法煙草薄片生產(限于合資、合作)
3. 過濾嘴棒加工生產(限于合資、合作)
(五)紡織業
1. 采用高新技術的產業用特種紡織品生產
2. 高檔織物面料的織染及后整理加工
3. 符合生態、資源綜合利用與環保要求的特種天然纖維(包括除羊毛以外的其他動物纖維、麻纖維、竹纖維、桑蠶絲、彩色棉花等)產品加工
4. 采用計算機集成制造系統的服裝生產
5. 高檔地毯、刺繡、抽紗產品生產
(六)皮革、皮毛、羽毛(絨)及其制品業
1. 皮革和毛皮清潔化技術加工
2. 皮革后整飾新技術加工
3. 高檔皮革(沙發革、汽車坐墊革)的加工
(七)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
1. 林業三剩物,“次、小、薪”材和竹材的綜合利用新技術、新產品開發與生產
(八)造紙及紙制品業
1. 按林紙一體化建設的單條生產線年產30萬噸及以上規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