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增加國內能源有效供給,推進煤炭安全開采和高效利用,優化發展煤電,加快建設跨區輸電通道,大力開發頁巖氣、煤層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確保全年能源供需總體平穩。
二是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積極發展水電,協調發展風電,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全年新增水電裝機2100萬千瓦、風電裝機1800萬千瓦、光伏發電裝機1000萬千瓦。
三是控制能源消費總量,著力建立倒逼轉方式調結構的長效機制。四是加強能源科技創新,繼續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依托重大工程,推進關鍵裝備國產化。
五是深化能源體制改革,深入研究深化能源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明確改革總體方案、路線圖和時間表,積極開展試點示范。
六是推進國際能源互利合作,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積極參與全球能源治理。
七是加快實施能源民生工程,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問題。
八是加強能源行業管理,抓好已有能源規劃的貫徹落實,制定出臺產業政策,推動能源立法,加強標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