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可再生能源規劃中,太陽能熱利用規劃為4億平方米,政府并采取了相應措施;《光電規劃》太陽能光熱發電成為重點內容之一,科技部指出,太陽能光熱發電具有發電穩定、規模效益明顯、便于儲能等優點,更適合在西部荒漠地區大規模發展;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2012年5月國務院常務會議中明確表示,支持自給式太陽能等新能源產品進入公共設施和家庭;在“太陽能下鄉”之后,2012年6月國家啟動太陽能惠民補貼工程;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擴大能源領域投資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指出民間資本在太陽能熱利用、制造等領域居于主導地位,并出臺了包括支持太陽能熱利用在內的發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