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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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中國出口產品遭遇國外貿易救濟調查55 起,增長38%,涉案金額243 億美元,增長近8 倍。事實上,近年來,“中國制造”頻頻遭遇外國貿易摩擦,中國企業傾銷商品的案例已位居美國反傾銷案榜首。
在這些案件中,知識產權已然成為中美貿易的最大挑戰。比如,17家中國木地板企業因小小的“地板鎖扣”卷入知識產權漩渦、中國的光伏企業被調查,等等。
國際貿易的戰場上,如何應對知識產權訴訟?近日,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首席大法官雷德、美國貿易委員會(ITC)行政法官艾克斯美國律師,及國內的知識產權學者和律師們,就科技創新全球化進程中,中美知識產權保護和反傾銷法律實務展開討論。
中國企業遭遇美國“337調查”增多 敗訴率達60%
北京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院長張平表示,近年來,中國已經成為美國“337調查”的最大受害國,在已判決的相關案件中,中國企業的敗訴率高達60%,遠高于世界平均值26%。
業內通常所說“337條款”是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條款的通俗稱謂,該條款的核心內容主要是調查進口中侵犯知識產權和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實踐中,有90%的相關調查為專利侵權。近些年,由于我國不少是以出口貿易為主的制造業企業,因其產品物美價廉對美國本土企業形成了極大沖擊,因此美國政府利用“337條款”對中國出口企業展開調查,一旦中國企業被美方認定為侵權,該企業相關產品將可能被永久禁止進入美國,而且該國同行業的同類商品也可能永遠無法進入美國市場。
據張平介紹, 截止到2011年,“337調查”總共發生了825起,涉及的國家和地區是65個,以中國大中華地區為主。近年來,中國已經成為美國“337調查”的最大受害國,涉案企業多達152家,涉及下游企業則高達上萬家,而被調查對象大部分是向美國出口勢頭迅猛的企業,如聯想、東風、福田、長虹、南孚、中化等大型企業。通常我國被調查企業一旦上訴也是敗多勝少,在已判決的案件中,中國企業的敗訴率高達60%,遠高于世界平均值26%。
在張平看來,“337調查”的制度設計是有問題的。在“337調查”中有相當一部分案件是被申訴一方勝訴的,或者說調查是不成立的。經過統計,沒有發現被侵權的占18.24%,和解的占39.36%,原告撤訴的占7.7%,而真正構成侵權的占不到三分之一。“如果這樣,‘337調查’有可能被申訴人濫用,而被申訴人在制度設計的過程中又沒有充分的抗辯權,這將導致很多產品被‘337調查’,從而設置了第一道進入美國市場的壁壘。”她說。
此外,她認為在“337調查”中,申訴人和被申訴人的成本嚴重失衡。申訴人無需繳納任何費用,只要遞交申請即可。而被申訴人在收到文件20天內就要答辯,國外被申訴人可以延長到30提案。“但30天對美國制度及各種情況不了解的人肯定不夠,跟申訴人在準備上是不平衡的,而且訴訟費用高,特別是調查取證階段美國律師的費用。”
她還提出,如果調查結果是不構成侵權,法律是否應給無辜者賠償的問題。“我覺得應該去考慮在‘337調查’制度上進一步的完善,能夠不對其他國家的企業構成歧視。希望它在知識產權的保護、創新和貿易全球化方面起到正面引導作用。”張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