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地方都建起了污水處理廠.尤其是企業比較集中的化工園區,更是將是否具有污水處理廠作為能否運行的先決條件。但是不是有了污水處理廠,就能保證污水得到有效的處理呢?回答是不一定。江蘇省環保部門前不久在檢查鄉鎮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時發現,不少污水處理廠排出的水不達標。蘇南某地有9家鄉鎮污水處理廠存在超標排放行為,有的污染物排放濃度高出國家標準1倍以上。
污水處理廠出水為何不達標?有一個客觀原因,就是檢測標準比以前提高了。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江蘇省實行了比國家標準高得多的新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化學需氧量排放標準限值設定在50—60毫克/升,標準由“一級B”升至“一級A”,很多污水處理廠還來不及升級改造,此外.除磷脫氮是污水處理的世界性難題,江蘇省目前正在組織技術攻關,但不少地方已開始按新標準考核了。
除了這些客觀原因,也應看到主觀上存在的問題,就是一些人對污水處理的復雜性認識不足。不少地方建了污水處理廠就以為一勞永逸了,可事實上,沒有一家污水處理廠是萬能的,可以處理所有污水。拿化工污水來說,由于生產的產品千差萬別,生產工藝也各有不同,造成每一批污水中污染物的組分、濃度都會有不小的差異,處理起來自然不能一咸不變。不少污水的處理手段還彼此“相克”,如處理有機污水需要耗氧菌,但一旦混進含農藥的污水,菌類就會被殺死,致使兩種污水都處理不好。
面對這樣的情況,筆者認為,生產企業需要根據各化工裝置所徘污水的性質,對污水進行預處理,達到一定標準后再送往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廠不能對污水‘來者不拒”,否則必然造成自己“消化不良”,處理后的水不達標。同時,需要引導生產企業回收利用處理后的污水。現在污水處理后一般都排入江河了,究竟合不合格,企業也沒怎么放在心上。如果讓企業必須把這些水回收利用,恐怕就會大大增強他們的責任心。這就需要有關部門采取各種手段,比如提高工業用新鮮水的價格,讓企業不得不想辦法盡量少用新鮮水,多用回收利用的水,從而加大污水處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