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快實施一批具有戰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增強自主創新能力”。把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組織實施好,事關我國科技創新能力的真正提高,事關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必須未雨綢繆,科學謀劃。
一是在重大科技項目的選擇上要慎重決策、科學決策,避免重復建設。我國歷來重視重大項目推動,在研在建重大科技工程和科技項目及方向眾多,分布在全國各地,并由中央不同職能部門審批和管理。這就給重大項目在不同部門的重復立項(或者是部分的)留下了空間。因此,在啟動實施新一輪重大科技項目之前,要對已有在研在建重大項目進行摸底,特別是要對分屬不同中央部委的數據進行整合,比如由國家發改委或是科技部承擔起數據統計和整合的功能,為中央各部委審批重大項目提供參考。
另外,要約束政府部門在上馬科研項目上的“政績思維”,力戒盲目上馬重大科技工程的沖動。有些地方繞開國家規劃和審批,采用非常規方式,匆忙上馬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這不僅會破壞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由國家層面統一規劃的傳統和國際通行規則,影響國家的整體規劃,還可能會形成一批新的“爛尾”工程。因此,要防止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無序競爭,加強對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規劃和管理。
二是在重大科技項目立項時要克服單一群體對重大科技計劃的消極影響,要警惕某些科學共同體(精英科學家)出于小團體利益或局部利益的考慮,左右重大科技項目選題的推薦和決策。重大科技項目的選題本應堅持多價值協同、多主體協同、多學科協同,但在實際工作中,選題往往由有較大話語權的某個或某幾個專家主導,未能與其他創新主體充分互動,難以實現科學判斷、產業判斷、經濟判斷和政治判斷的有機融合。例如,對于探索性、戰略性技術研發類重大科技項目的選題,學界和產業界由于缺乏深入的交流探討,凝聚共識不充分,容易受局部利益、部門利益左右。在項目申報評審時,常常出現“重量級”人物“一錘定音”的現象。這種選題主體的錯位會導致部分重大科技項目立項偏離國家最急迫的戰略需求,體現國家戰略、國家目標和國家意志不足,不利于創新競爭和整體發展。
三是在重大科技項目的落地組織實施上,要盡量避免長期以來我國科技項目組織實施中的責權利不清晰等沉疴痼疾。國家重大科技任務項目管理的責任機制不健全,責權利一致的管理體系尚待完善。一些項目責任人、責任單位不明確,追責機制缺失;一些項目政績工程痕跡明顯,倉促上馬最后爛尾;還有一些項目的重要責任人年齡偏大,履職能力缺失,甚至徒掛虛名,從不過問。這些問題都導致重大科技項目的立項和發包成了不同科研單位利益關系的交換,項目上馬時轟轟烈烈,項目結項時草草了事,項目過程管理混亂。
此外,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創新主體特別是技術創新企業與科研機構結合不緊密,往往為了獲得資助而申報,選題和項目實施過程隱含著“套利”目的,經費用完意味著項目結束,與研發初心漸行漸遠。這些重大科技項目實際管理中存在的沉疴痼疾,急需在啟動新一輪重大科技項目過程中引起高度重視。
四是要對基礎科學研究項目與重大應用或工程類項目實施分類管理。科學研究要服務國家戰略,這是天經地義、毋庸置疑的。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不能把“國家戰略”庸俗化。當前,在科學研究面向“國家需求”和“國家戰略”的語境下,基礎科學研究領域“敢于理直氣壯地說自己的研究純粹是出于好奇心的人恐怕越來越少”。這對基礎科學研究的長遠發展是不利的。要在“國家戰略驅動”與“好奇心驅動”之間保持一定的張力,不同性質的研究項目應該采取不同的選題模型和組織方式,不同選題方式之間應該形成較大“張力”。
當下,一部分重大項目組織模式不夠科學高效,存在重大科技項目組織方式錯位的現象。一方面,以“工程思維”的組織方式去管理基礎研究。比如,在生命健康這類發展速度快、前沿突破點多的領域設立大項目、大計劃,組織大量人力物力開展一些簡單重復的成熟技術研究,不僅造成資源浪費,而且影響領域創新生態。另一方面,又以基礎研究的組織方式和特點去攻關國家重大工程問題。比如將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層層分解為項目、課題、子課題,用組織開展基礎研究的課題制來組織重大科技工程任務,項目管理松散,很難達到預期目的。因此,急需根據不同類型創新活動的規律,形成并采用最恰當的項目組織模式,用符合基礎科學研究規律的方式去組織實施基礎科學研究,用符合工程開發規律的方式去組織重大科技工程的研發。
五是要加強重大科技項目的服務與管理,進一步有效落實“科研經費包干制”。科研本身所具備的自由探索的特點,決定了科研活動所具備的不確定性的特征。而目前主要使用的科研項目經費預算管理制度,則要求科研工作者在項目申請之初,編制完善的預算,并嚴格按照預算使用經費。科研的不確定性與科研經費預算制度的確定性之間的沖突一直飽受詬病,科研人員不得不花費大量精力應付煩瑣的科研經費使用管理要求。以前曾有“要做課題組長,先要學會財務”的說法。在攻克科技難題的過程中,需要一批潛心做事的科研人員,為了給他們營造更好的科研氛圍,必須提高科技項目的管理效率。目前,國家科研項目計劃“科研經費包干制”正在試點中,應盡快將這些政策細化并落地,特別是要打消管理部門對“放權”的顧慮,為重大項目研究營造更加寬松自由的創新環境,在給項目團隊經費使用放權的同時,加強服務和管理,確保國家經費和人才隊伍的雙重安全。
來源:《光明日報》